梨徽白

飞过一片时间海

【陆之昂x颜末】忽然之间


无意中看到二人cut版本。前几日回家途中下起暴雨。耳机里在放莫文蔚的《忽然之间》。就磨了二三日,写了出来。剧情线不完整。


感谢指证。

      


   

从我很小的时候开始,爸爸就只是一个比妈妈稍微真实一点的存在。


我从来没有喊过妈妈这两个字,但是爸爸每天早出又满身酒气地晚归,我喊爸爸这两个字也很少。但他对我很好,所以现在七大姑八大姨总说是我爸把我宠坏了。她们什么都不懂,明明是我总是喜欢闯祸来分担掉一些他对工作的注意。就像从满池塘的水波里捞出一小勺水花。

     

我喜欢美术,他二话不说就送我来了日本进修。其实我挺不情愿的,我也挺怨我爸的。他总觉得我还是小孩儿呢,什么都想着给我安排好了,让我规规矩矩的按他的意愿过。


不过他对我所做的一切一定有一大半是在怀念妈妈吧。这样拼了命地对我好,心里一定是拼了命的想我的妈妈。


大概是因为这样所以每次在孤零零的出租屋里吃泡面的时候我也没有特别觉得委屈难过。

      

至于现在,我倒还要感谢我爸的独裁。要不是他拎着我上了飞机,要不是他在我对着电话哭诉时也没有心软着叫我放弃学业回国,要不是我一点一点挨过了这些零碎而难熬的日子,我如何又能遇见陆之昂呢。

      

清癯的,明朗的,澄澈的。

      

我们经常拌嘴互损甚至吵架。他一定觉得我缠人极了,所以也很配合地扮着无赖邻居的角色同我自娱自乐。

      

成年男女,哪还有闲心玩十七八岁少女心泛滥时期的暧昧把戏呢。


他何等聪明通透,一定明白我所有所作所为之下的心动与意义。

    

    

 

// CHANGE 

     

第一次见到颜末的时候,只是觉得是一个会和她有君子之交的漂亮姑娘。

     

我没怎么喜欢过女孩子,就连对于立夏,对于她的那种喜欢就像是小时候想要去保护大雨中家院子里的那株海棠花。


我不知道喜欢女孩子和喜欢一朵花,是不是同一个道理。

     

我好像不怎么懂所谓爱情,痴男怨女太多,倒也不缺我这一个。

     

所以我总是规避自己的所有难言的情绪。

    

 譬如,颜末无赖般在我房间同我一起吃饭,蹭吃蹭喝还能够把房间惹得一团乱,甚至看偶像剧看到狗血之处还会用掉好多好多纸巾,我都没有想过赶她走。甚至乐得自在。

     

譬如,看颜末素净一张脸眨巴眨巴眼睛对我笑的时候,我就特别想揉她毛茸茸的脑袋。

     

譬如,颜末说我喜欢你,我没有拒绝。

     

譬如,颜末,颜末。


     

//     


那天在商场,偶遇旧时同学。我向来一个人应付这样的局,拐着弯儿的回避问题或者,拐着弯儿的针对问题。


小的时候性子不同于别的姑娘温温柔柔,融不进团体便会被人欺负,我太知道女孩子说话的边边角角都是心思,所以渐渐地我好像也能得心应手地反击。


若换成其他某某,我能够漂漂亮亮地挽着那某某的手恰到好处地骄傲地笑,但今天不行。绝对不行。

     

陆之昂那么好看,怎么能被这丫头片子盯上了去。

     

他其实挺混蛋的。一直拒绝我拒绝得干脆,现在又挽上了我的肩。他很高,毛衣蹭过我的脸。

     

我快要哭出来。我一直挺害怕与人接触的,我怕我有时藏不住自己的刺惹得这个那个谁暗暗嘲讽一句没娘养的女孩子素质就是不一样,我害怕从小到大在所有需要妈妈的场合他人眼光里闪烁的同情。


爸爸毕竟难得分精力给我,人情世故的一切琐碎一切悲伤,我都能自己处理得很好,处理得很骄傲。

     

陆之昂就这样自顾自地帮我分担。行云流水,太自然。白玉兰金鹰节奥斯卡不给他一座碑我都觉得应该哭给广大观众朋友们看。

      

我拉着他的衣袖像小时候拽着白色婚纱裙不放手。

  

  “你刚刚搂我啦!”

      

他慌慌张张放开手,说他没有。我不确定他眼角眉梢怎么皱眉都没躲过去的笑意里藏的是什么。

      

我忍不住朝他笑,把所有他爱吃的我爱吃的零食统统放进手推车里。他和我的步调一致,晃晃悠悠地在超市的背景音乐里散着步。

      

我真的,好喜欢他。

 

      



// CHANGE

      

面对她老同学之前,我看见她揉了揉头发,深呼吸。

      

和我小时候参加美术大赛上台之前太像。

      

我不喜欢参加比赛,所以她大概也不喜欢面对这些明里暗里的东西。

      

我隔着购物货架看她,小小的,很瘦,站得很挺,手却一直揉搓着裙边。

      

鬼使神差。我只是觉得那个时候我必须得站在她身边。

      

为什么?

      

如果那个时候我聪明到明白为什么,大概,她会少流很多眼泪吧。


 

   

//  


我知道他喜欢的姑娘叫立夏。他回忆起她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带着笑,眼神里格外温暖。他说,他特别想去保护她。

     

他不告而别回了国,大家都以为我在生他不告而别的气。其实我是在害怕他回去找立夏。

     

他离开不要紧,我可以追,可以回国,可以死缠,可以烂打。


我只是害怕他与我的人生好不容易有了交错着的轨迹,以后连这样又浅又淡的划痕都不留予我。我也只是害怕,他一不留神就又再受了伤照例偷偷躲起来安安静静地没有人陪,没有人讲笑话给他听,没有人嗡嗡嗡嗡不厌其烦地同他讲,陆之昂你最好啦,最喜欢你啦。

     

别问我怎么看出来的。大概是因为我们有这样的共性吧,我总能轻易看见他柔软的地方,心疼的不行。

     

陆之昂,其实我也特别想保护你。

 

他走近打开总经理办公室门的时候,门把手有轻微摩擦产生的撕裂声。我心跳的很快,像是以前第一次打开爸爸床头柜里发现了妈妈少女时代的相册的时候。

      

他有些惊讶,我看着他,尽量笑的好看。尽量。

      

佩服他的好脾气,总经理职位硬生生被我顶替仍然没什么其他情绪。


我一本正经地调侃他,骄傲地以上司的优越姿态同他讲话,他只是笑,轻轻松松地带着一点儿错愕,仿佛是在配合我的姿态。轻松得让我羡慕。

     

       



// CHANGE

      

每次吃饭的时候我总是会下意识地护好我的饭碗和眼前的饭菜,我爸就一脸鄙夷地看我。

      

发现日夜和我抢饭吃的女孩已经被我丢在日本。食之无味。

      

后来我终于又重新看见她就这样又重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带着她的无赖气。

      

我看她坐在那里笑,眼睛弯弯的,嘴角也弯弯的。我突然觉得所有的一切都没关系。都不要紧。

      

你丫陆之昂,到底是谁缺不了谁啊。


      

 

//      


我爸总是这样,总以为我无论如何都还是个为了掉在地上的冰激淋大哭的小姑娘。虽然对于冰激淋我确实一向如此。


我耍无赖般的生气,他就不依不挠地来哄我,就算是公司人多眼杂他仍然一口一个姑奶奶呀姑奶奶。

       

我却从没有想过有一天陆之昂会这样认真地拉过我的手。认真,而坚定。我靠在他身上,视线被挡,看不清我爸的表情。一凑近便是熟悉的男孩子的少年香。

      

他眉目里有些不安慌张的情绪,像过去高中时代偷偷递给我情书的那些男孩子特有的表情。


我觉得自己突然之间被浸在了甜奶油泡芙里,不够不够,应该还要加上全世界所有的小熊橡皮糖浆和草莓酸奶。


我圈着他的手臂不放,除了傻笑什么都做不了。就好像我一直一直努力为一张画中的天使施下魔法,终有一日那画中人朝我张开了双臂。

     

我满心欢喜等他开口说我爱你。后来他却说颜末,你不能这样随意破坏别人的家庭。

     

没敢在他面前哭,我转身就走。

     

刚刚,我所爱的画中人,朝我张开了双臂,给了我一个巴掌。

   

但是你说这多荒诞。就算他这样想我,我都还是他一笑水都端不稳的那个颜末。

 

     


// CHANGE 


劝她别误入歧途是假的。

   

对她说别让我失望是假的。

     

我发誓这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幼稚的一件事情。

    

她走得太急,看不见我的遮掩。

     

很多时候其实都来不及去遮掩,我已经伸手揉了她的头,看着她不说话就已经满眼笑意,她在哪里我就喜欢在哪里,她一个人的时候我总会情不自禁地靠近。她再如何欺负我,我都只是觉得她得意忘形起来漂亮得不像话。

 

你就算是误入歧途我也喜欢你。

     

你别让我失望,你一定知道,我也喜欢你。


    

 

//     


后来他同我道歉,深更半夜依着我的愿陪我吃海鲜。

      

店里在放张学友的《她来听我的演唱会》。我看着对面的陆之昂低头认认真真剥虾的样子,突然就想起立夏同我说,颜末你是陆之昂的初恋呀。


初恋这个词儿,无论是十七八岁的小小少年,还是七八十岁的古稀老人,放在任何人的心里,都是终其一生去怀想,纪念,甚至是祭奠的东西吧。

      

陆之昂,所以在你心里,颜末这个名字会不会有这样的一席之地呢。若是有,我该是何其幸运,何其不幸。


      



//CHANGE 

   

小时候我想要保护一朵花,我给了它一方屋檐。

      

如今我爱上一个姑娘,我只想给她已经失修太久的,所剩无几的,所有的温柔。

   

     


 //     


今后很长一段日子里,我都会想起天高云阔的那个日子里,陆之昂仰着头看着笨拙地学习如何温柔的我,笑得和画一样好看。他说,“颜末,做自己就很好。”

     

他很少同我这样说话。

      

他同我一道回公司的时候,一路上一直在偷笑。一直在看我。

       

我从后视镜看见的。

     

再后来,他一失手成亡徒。我知道他不会后悔自己为朋友至亲所做的一切。他总是这样。

     

那些天,我几乎快要疯掉。

     

没有联络,没有见面。只给我一件外套,和放有我的照片的钱包。

     

他应该永远永远都在阳光里面,被太阳照着,我在他身后就算是沾着阴影也不要紧。偏偏天不遂人愿,他被吞入黑暗里,我也看不见一点光亮。

      

没日没夜地做梦。梦见陆之昂躲在又暗又大的房间里,绝望地回头,看我。我和他之间隔着一面巨大的玻璃,任凭我哭喊也只是徒劳。

      

惊醒,是梦。却没能觉得好过些。

      

你走也成诗,躺也成文,怎有烟火浊身。

      

陆之昂,其实我知道你一直想同我说我喜欢你的。

      

是不是?

 

     


 // CHANGE

     

其实她要回日本的那天我是想和她说,我喜欢你的。

      

精心策划了一场告白,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没日没夜游荡在城市的阴暗角落。

      

好像回到了妈妈刚刚离开那时候。那个时候大家都觉得我发了疯,堕落挥霍,推杯换盏。一场闹之后,日子还是原来的样子。我也只能继续成为原来的样子。

      

我这之后遇见所有的人,都觉我男孩子心气却温和开朗得紧。其实不过是,糟糠也食,五谷也认,向来跳一场花旦笑捧。

      

只有颜末蹦蹦跳跳地走进我的人生里,面对我所有的后退,所有的不堪,始终拉着我的手往前走。

      

她总说对我一见钟情,骄傲得意的表情。谁又不是呢。

 

我叫陆之昂,我会熬过所有的黑暗,我会在黑暗里一直奔跑。

     

这些天,总是梦见颜末朝着我笑。

       

   

      

//


故事快要说完了。真讨厌,又用掉了我一包纸巾。

      

要怪就怪陆之昂这个大坏蛋。他刚刚嫌弃我眼睛哭得活像个小兔子,我就一个反手靠垫就正中他胸口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跟你们说陆之昂每次拿枕头想来砸我命中率几乎为零每次我笑他他竟然还一脸不乐意……唔。陆之昂我讲故事呢你能不能不耍流氓!

 

最后的最后呢。

       

我们结婚了。我记得当时我坐在化妆台前,陆之昂穿过好多好多人走到我身边,从化妆师姐姐手里拿过我的头纱替我别在发间。然后一眨不眨地笑着,往镜子里瞧那一双人皆是红扑扑的脸。我笑,问他,你看到了什么呀。

       

他说,余生。

 

      


// CHANGE

       

       

她大概永远不会知道,我有多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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